试论徐州慈善文化建设
2010-08-17 浏览次数:1784

              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2月5日在会见中华慈善大会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希望各级各类慈善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传播慈善文化。回良玉副总理在这次大会上讲话中也强调: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让慈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在慈善事业大力发展的今天,慈善文化建设已成为各级领导、慈善理论工作者和广大慈善工作者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的问题。

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慈善事业必须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这种环境的形成,除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外,更需要文化的承载和激励。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从探讨徐州传统慈善文化入手,对徐州慈善文化建设的现状及成因展开分析,进而提出本地下一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的对策,以期对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1、        徐州传统慈善文化渊源及特征
1.1徐州慈善文化的渊源
徐州慈善文化的渊源既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独特个性的一面。
所谓共性,是指徐州慈善文化和中国慈善文化一样,都源于以儒家为主要代表的传统文化。儒学的思想内核在于“仁”,讲求由仁而趋善。其慈善思想就是以“仁爱”为中心展开构筑的包括民本思想、大同思想、义利观在内的十分丰富的慈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对中国后世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
所谓个性,是指由于徐州特有的地理位置,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徐州人”,在其生存与发展的历史上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慈善文化。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徐州紧邻孔孟故里,又是帝王之乡,加之地处四省交界、“五省通衢”,不仅自古兵家必争,而且儒、道、佛、墨等多种文化相互交融。鉴于上述原因,徐州在形成自己文化“基形”时所面对的生存环境和历史境遇有其鲜明的个性。而作为整个文化体系组成部分的慈善文化,也自然受到大文化的影响,从而所形成徐州丰富、悠久、独特的慈善文化。
1.2         徐州传统慈善文化的特征
徐州传统慈善文化与中华传统慈善文化一脉相承,基本特征是一致的,同时又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主要有三:
1.2.1 崇尚仁爱,孝慈为怀。“仁”是孔孟儒家思想的
核心内容。孔子所提出的“仁”是一个道德感情和伦理规范相结合的范畴,为实现“仁”,人们须扬善抑恶,加强人格与道德的修养。他认为,“仁者爱人”应从“孝悌、德恕”开始,孝悌是为仁之本,从孝顺父母的人伦道德中引申出爱民守礼的善念和品质。孔子的仁爱慈善观在孟子的学说中得到进一步发扬,孟学的内在精神在求善,他主张先人性善,并提出人性固有的四个善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四种善端是引导人们扬善抑恶、布善祛恶的力量之源。紧邻孔孟之乡的“徐州人”,深受孔孟仁爱思想的影响,促成其仁爱、孝慈思想的形成。打开《徐州府志》,所载有名有姓的仁爱、孝慈之士就有数百人之多。
    1.2.2 乐善好施,有情有义。重义轻利是儒家文化中慈善思想的又一个方面。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只有君子才能超越眼前的利益而成为道德的典范,甚至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进一步提升到对人的终极关怀的高度。正是受儒家义利观的熏陶,徐州人大多重义轻利,有情有义,孜孜致力于扶贫济困的慈善事业。易中天教授曾以《楚汉文化与魅力徐州》为题作了一次演讲,他说:“徐州这个城市的文化个性是什么?大家比较看重的是4个字:有情有义!……这是南北文化的交融,南方的情,北方的义,把它在(徐州)这个交汇点组合起来,就是有情有义。”民间所说的情,一是指亲情,这是血缘关系的情;二是指爱情,这是夫妻之情;三是指友情,这是亲情、夫妻情之外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情谊。徐州人很重这三种“情感”。所谓“义”,指正义。徐州人义重如山,为了国家、民族和同胞的生存,他们舍身取义、见义勇为,仪义疏财。徐州人的豪爽是出名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汶川大地震”捐助1.3亿元,台湾“莫拉克”风灾捐赠800多万元,均可谓慷慨解囊。时至今日,“有情有义”仍是新时期“徐州精神”(有情有义、诚实诚信、开明开放、创业创新)的重要内容。
1.2.3 “三教”相融,多元发展。徐州数千年历史长河中,既有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也有先后传入徐州并曾盛极一时的道教文化和佛教文化。道教创始人老子首倡积德行善的道德观,主张以善意对待芸芸众生,包括以善意对待不善良的人,这样整个社会就走上至善境界。庄子继承老子的思想,完善了慈善伦理道德,形成了后来的善恶报应伦理律令。道教文化在徐州曾广为流传,东汉时徐州出了一个张道陵,7岁通晓《道德经》和“五经”,公元141年著道书24篇,创立道派,教人悔过奉道,为道教定型化之始祖。佛教思想在徐州也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最出名的云龙山兴化寺大佛像,是北魏时期的石雕作品。以弘扬慈悲理念为精华之一的佛教文化与儒教、道教文化的相互融合,造就了徐州慈善文化的多元化特征。
 
2、徐州慈善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由于种种原因,徐州的慈善文化建设与其相辅相成的慈善事业一样,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自然消长的状态。特别是“文化遭遇空前劫难”的文革时期,慈善甚至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无人敢言慈道善。直至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慈善事业才得以正名,慈善意识逐被唤醒,传统美德渐得回归,慈善文化建设才得以走上复兴之路。在徐州,特别是2006年12月新一届慈善会理事会成立后,徐州的慈善文化建设伴随着慈善事业的蓬勃兴起开始进入一个繁荣发展的时期。
2.1 徐州慈善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实践证明,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慈善文化的支撑,慈善文化又是慈善事业发展中精神层面的结晶和财富。徐州近几年慈善文化建设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  慈善宣传空前活跃,慈善理念逐步普及。市慈善总会依托媒体,多管齐下,建立深入人心的慈善宣传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大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宣传慈善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慈善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增强公众慈善意识。二是通过举办慈善晚会、慈善晚宴扩大慈善工作的社会影响。2007年1月12日、2008年1月6日两次举办的大型慈善晚会和2009年1月22日举行的慈善晚宴,均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三是注意发挥慈善典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近年来涌现的6个荣获“中华慈善奖”、5个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3个省级“慈善楷模”和46个市级“慈善楷模”、“慈善之星”等先进典型的事迹进行广为宣扬,起到了很好的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四是依靠慈善志愿者队伍把慈善宣传引进千家万户。在市区公开招聘25位慈善形象大使,并通过形象大使带动一大批慈善志愿者,在民政基层组织的配合下,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宣传慈善工作,普及慈善理念。
2.1.2  善行义举方兴未艾,救助实力大幅提升。慈善理念的普及带来了慈善热情的高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徐州市和全省、全国一样,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会捐赠行动,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得到空前激发,徐州人民用大爱和善举书写了慈善事业的辉煌篇章。为了增强慈善组织的救助能力,市慈善总会提出了“三年过亿”的募款目标,有情有义的徐州人积极响应,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慷慨解囊,踊跃捐赠,仅用两年多时间,就募得现款1.4亿元,为做好慈善救助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1.3  行动能力日益增强,“补充”作用愈加明显。慈善救助是慈善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调动社会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慈善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广大人民群众是从慈善组织的救助功能来认识和理解慈善事业的。近两年来,徐州市慈善救助力度逐步加大:2007年投入善款786.86万元,实施救助项目10项,受助群众2700多人,受助单位13个;2008年投入善款1122.84万元,实施救助项目19项,受助人数近2万人,受助单位12个,较好地发挥了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市慈善总会精心设计的“关爱残儿·助你成长”等项目在社会上反响较大,人民群众从实实在在的慈善救助中,感受到慈善为民宗旨的体现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弘扬。
2.1.4 组织建设日臻完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徐州市慈善文化建设的大发展,还表现在慈善机构建设得到大大加强,一个充满活力的慈善发展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这个机制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政府部门“强势介入”慈善事业,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二是慈善机构注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影响力、公信力;三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慈善行动,“全民慈善”、“人人慈善”已逐步渗透到徐州大地。用一句来概括,即:徐州慈善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初步形成了既靠政府强势推动、又靠慈善组织科学运作、更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这样一种政府与民间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
2.2 徐州慈善文化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站在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审视徐州的慈善文化建设,还应看到许多缺陷和不足,不仅传统慈善文化在现实中或有缺失,而且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慈善理念还有相当差距。主要表现在:
2.2.1 公民慈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了解,很多人认为,慈善是政府部门和富人的事,与普通百姓无关;有些企业家和富人则认为,行善会“露富”,会招来许多麻烦,不利于自身发展;更多的人尚未认识到善行不仅是爱心的传递,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因此,慈善事业的民众参与率相对较低。徐州市区1.4亿元慈善捐赠中,来自普通百姓的不足5%,而发达国家来自民间的慈善捐赠一般都在80%以上,这方面的差距相当明显。
2.2.2 慈善捐赠意愿有待进一步增强。在现有捐赠者中,被动捐赠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有的是因为领导号召,不好薄面子;有的是观望从众,不能丢面子;有的是顾及企业影响,为了壮面子。虽说慈善捐赠不必究其动机,但捐赠理念的模棱不仅会影响捐赠者队伍的壮大,而且直接影响到捐赠积极性的可持续发挥。
2.2.3 慈善救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2008年徐州市城市低保人口5.15万人,农村低保人口21.5万人,五保供养对象4.6万人,0-17岁残疾儿童约3.3万人,同时每年还有一定数量的受灾群众、大病致贫返贫人口以及特困职工,他们都是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作为政府社会保障“补充”的慈善救助,无论是救助的覆盖面还是救助的资金量,都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
2.2.4 组织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慈善组织的影响力还不够大,普通群众对慈善组织的认知度不高,不少人把慈善组织当成政府的类民政部门;二是县级慈善机构较为薄弱,慈善事业发展相对缓慢,善款募集数量较少,救助能力和水平偏低;三是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与慈善事业发展不相适应,大量的社会工作需要慈善组织来承担,慈善机构的人员素质、开拓意识、创新精神和办事能力都亟待提高。
2.3 徐州慈善文化建设现状成因分析
徐州慈善文化建设近年来所取得的不斐成绩以及存在的明显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2.3.1传统慈善文化对现代慈善理念的影响。徐州丰富、悠久、独特的传统慈善文化,对徐州人慈善理念的形成,既产生积极的影响(这是主要的),同时也带来消极的影响。积极的方面:无论是儒家文化的“仁爱”、佛教文化的“慈悲”,还是道家文化的“积德”,墨家文化的“兼爱”,都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尊老爱幼、苦乐共享的道德品质。千百年来,这些慈善理念激励人们慈悲为怀,向善为人,在一定程度上凝聚了民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同时也融入到徐州人的心理、性格、特征之中。传统慈善文化建设对徐州民众的教化作用,是徐州慈善文化建设得以发展的原因之一。消极的方面:由于沿袭儒家传统的慈善文化,对社会成员是否参与慈善活动较为宽容,认为行善是个人良心上的满足,没有将慈善活动转化成一种本能意识;同时儒家等传统慈善理论多以亲情和血缘为纽带的家族范畴,宗族、邻里、亲朋常常是慈善捐赠的受惠者,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慈善文化建设的发展。
2.3.2 政府行政行为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推动。近年来,徐州慈善事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是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分不开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兼任总会领导职务,亲自组织、参与市慈善总会的重大活动,对宣传慈善理念、募集慈善捐款、激活全社会的慈善要素,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依靠政府行政推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这在慈善事业重新起步阶段,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这一点。但也应看到,如果长期过度依赖政府行政推力,会不可避免地削弱慈善组织的民间性。慈善组织今后的发展还应走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的路子。
2.3.3 慈善组织建设对慈善行动能力的作用。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2006年12月30日,徐州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后,加强了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不仅带来了慈善文化建设的大发展,而且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近3年募集善款累计1.4亿元,是市慈善会1995年成立至2006年底11年累计数的46倍。在看到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存在的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慈善组织信用体制的建立、劝募能力的提高、运作模式的创新和救助功能的实现,这些都是慈善文化建设中需要探讨和解决的实际问题。
 
3.加强徐州慈善文化建设的对策
通过对徐州慈善文化渊源和发展现状的分析,我们深深感到:加强慈善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慈善机构必须把握时代发展脉搏,把推进慈善文化建设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为发展慈善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1 完善宣传网络,大力营造慈善文化建设的教化体系
推进慈善文化建设,必须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深入培养人们的慈善道德观念,强化慈善意识,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参与慈善的热情,促进致力慈善事业光荣神圣社会氛围的形成。因此,构建慈善宣传教育阵地,完善宣传教育网络,就成了慈善文化建设首要抓好的问题。
3.1.1强化主流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我们已进入信息化时代,现代传媒的作用比任何活动都显得重要,它改变着我们的观念,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媒体的推波助澜。今后,慈善机构要与《徐州日报》、徐州电视台、徐州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进一步密切合作、开展慈善事业的宣传报道,策划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救助活动,营造“以人为本”、“助人为乐”的人文环境。目前影响慈善机构与新闻媒体合作的障碍是高额的宣传经费。建议新闻媒体能视情减免宣传费用。实际上,慈善事业的宣传报道对于丰富传媒文化、提升宣传品牌、塑造媒体形象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3.1.2 增强自身宣传阵地的“渗透”作用。慈善组织要重视办好慈善网络、慈善期刊,精心策划好各种形式的慈善文化活动。首先,要充分运用网络空间,提供适合各类对象在线阅读的慈善信息和作品,使慈善理念深入到广大市民阶层,建立起全民教育、服务网络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们可以很容易寻找到需要帮助的救助对象,也能很容易地筹集到更多的善款,还能随时征集到足够多的志愿者。其次,可通过编印慈善期刊、出版慈善书籍,既起到宣传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的目的,又收到沟通捐助者与受助者联系、加深相互了解的效果,同时又能使慈善组织的活动及时为大众所了解,提高慈善机构的影响力、公信力。第三,应精心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慈善文化活动。可通过举办义演、义拍、义卖、义诊等慈善活动,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还可通过举办“慈善活动周”、“慈善音乐会”、“慈善书画展拍”、“慈善一日”征文等活动,倡导慈心义举,营造慈善氛围,使广大受众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3.1.3 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更何况现在是一个崇尚明星的社会,明星的影响有时比组织的宣传来得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经常开展“慈善之星”、“慈善楷模”、“优秀义工”等评选活动,树立各种慈善先进典型,并将他们的慈善理念、慈善业绩广为宣传,让这些“慈善明星”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
3.2 抓好“对接”、“交融”、“结合”,不断丰富慈善教育的文化内涵
在构建好慈善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在慈善教育内容上要解决好传统慈善文化与现代慈善理念的“对接”、民族慈善文化与国际慈善精华的“交融”以及慈善理论研讨与慈善实践创新相“结合”的问题。
3.2.1 继承慈善优良传统,弘扬现代慈善理念,在“对接”上下功夫。根据徐州传统慈善文化丰富、悠久的特点,充分开发利用慈善文化资源。首先,对传统慈善书籍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精选部分善书作为新时期慈善文化的教育参考书;其次,可研究儒家、佛教、道教的教义,诠释其中的慈善含义,编印通俗易懂的教材,弘扬善意,服务大众;第三,对传统慈善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并与现代慈善理念实现“对接”,编制新时期慈善教材,弘扬传统慈善文化之精华,传承、光大“有情有义”的徐州精神,激励人们通过人道关怀体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在全社会树立相互帮助、相互关怀的新理念,使慈善真正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
3.2.2 普及民族慈善文化,吸纳国际慈善精华,在“交融”上下功夫。中国与西方的慈善文化,从文化源头上就存在着差异,西方国家的慈善文化大多起源于基督教文化,中国则主要源于以儒家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基督教文明作为西方慈善文化的源头,提倡建立以上帝为精神支撑的绝对尊崇和对“原罪”救赎观念的泛化。基于基督教教义的“普世”思想,教会一直都将救助贫苦作为宗教义务之一,并逐渐培植起人的博爱、谦卑和忏悔等精神观念,这些慈善观念深深地影响着现代慈善事业。虽说西方慈善文化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有些文化的内涵是可以拿来为我所用的。比如,西方慈善文化的开放性,以基督教伦理为基础的普遍慈爱友善之心,其关注的范围超出了以亲情和血缘为纽带的家庭范畴,进而扩展至社会每一个人。再如,西方慈善文化的普遍性,社会成员普遍参与慈善活动,主要依靠民间来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而中国慈善文化偏重政治性,民间慈善相对滞后,这方面亦可取其之长,补己之短。在慈善事业已经跨越国家和种族界限的今天,要发展我们的慈善事业,必然要求我们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的同时,注意吸纳国际慈善文化的先进理念,使这种经过融合、创新的慈善文化更具时代感和开放性。
3.2.3   注重慈善理性思考,指导慈善行为创新,在“结合”上下功夫。重视和加强慈善理论研究工作,用创新的慈善理论去指导慈善工作实践;同时,在慈善工作实践中大胆探索,锐意进取,用创新的慈善实践来推动慈善理论研究的深化。今后,应更加注重慈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把不断创新作为下一步工作目标之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募捐渠道、创新救助项目、创新慈善品牌,通过一段时期的不懈努力,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一是由过度依靠行政推动逐步向社会成员自觉行动转变;二是由少数人捐赠逐步向“人人慈善”、“全民慈善”转变;三是由偏重款物救助逐步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转变;四是由仅限于弱势群体受益于慈善逐步向弱势群体与有需要的慈善者共享慈善转变。
3.3 坚持分类分层次原则,努力提高普及慈善理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慈善文化教育与其他各种教育一样,亦需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施教,内容各有侧重:
 3.3.1  对领导干部,强调党的宗旨教育。党政干部队伍人才汇聚,他们的行为举止和道德修养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形成。徐州近年来慈善事业发展的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的慈善事业发展的快不快,与政府的推动和党政干部的垂范有着密切的关系。假设一个地方管理混乱,腐败案件不断,社会环境恶劣,要去发展慈善事业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要加强对党政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因为党的宗旨与“以人为本、慈善为民”的宗旨是一致的。教育广大党政干部不仅要依法行使公权、为社会服务,而且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做扶贫济困的带头人。要让慈善文化成为构建党政干部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溶贯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去影响和带动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能够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是最大的慈善。
3.3.2  对广大公民,突出公共精神培养。所谓公共精神教育,就是在已进入公民社会的今天,要加强社会成员的自我建设,使民众树立“自我”和“主体”意识,拥有“开放”和“宽容”的胸怀,具备健康的人格。首先,要教育广大公民养成“负责任公民”的社会意识。相信自己的行为不仅可以决定个人的命运,而且还坚信个人行为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这样的人才是一个负责任的公民。第二,要树立普通民众的社会慈善理念。要让广大公民深刻意识到社会慈善是一种事业,更是一种现代社会理念,是由社会普通人群支撑起来的、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伟大事业。人人参与慈善,我们的社会就能够真正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第三,要激励慈善家的社会责任感。要在富人阶层培育一种理性的财富文化观与财富责任观,形成“慈善为崇高的享受,回馈社会是成功的标志”的意识和风尚。
3.3.3 对信教人群,利导教义积极因素。徐州信奉各种宗教的人群占有一定比例。正当的宗教信仰,其教义大都有弃恶扬善、救苦救难的思想内涵。市慈善总会也多次收到宗教组织和信教人士的慈善捐款。我们可以引导他们更多地融入现实生活,把“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佛教精神和“行善得道、行恶遭报”的道教理念以及“博爱、罪感、谦卑”的基督教义,利导为扶贫济困、“普渡众生”的善心义举,使慈善文化与宗教文化的积极因素有机结合,教育广大信教人群把慈爱的光和热奉献给社会。
3.3.4 对少年儿童,注重慈善意识熏陶。慈善文化教育也必须“从娃娃抓起”。许多西方国家都把培养孩子的慈善意识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新西兰的中小学,孩子们经常参加各种募捐义卖活动,学会把慈善的美好愿望兑现成具体的行动。市慈善总会从今年起尝试组建“慈善小天使”队伍,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从小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在当前校园慈善教育尚较薄弱的情况下,应适当组织少年儿童参与慈善宣传、慈善救助、慈善服务等社会活动,使孩子们在欢乐中主动接受慈善意识的熏陶,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一颗慈善的种子。
3.4 加快建规立法,从法制上保障慈善文化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调整和规范的慈善行为和慈善关系将越来越复杂,因此,加快建规立法,推行“依法行善”,是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从慈善文化建设的层面上看,当前,应尽快形成三个机制:
3.4.1 建立慈善社会教育机制。通过建章立法,将慈善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明确由专门部门来组织落实。各级各类慈善组织无疑是慈善文化建设的主要力量,要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慈善组织在慈善文化建设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任务。同时要明确教育部门、新闻舆论部门及各网络媒体等在慈善文化建设中的责任、义务,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承担整个社会的慈善大事。
3.4.2 健全善行义举激励机制。一是要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进程,尽快制定《慈善法》和《志愿者组织条例》等基本法规,给予慈善事业和志愿者活动以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二是要完善减免税收政策,提高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简化减免征收程序,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个人向慈善事业踊跃捐赠。三是要实行“行善得善”的报偿制度,让行善者像义务献血者优先享用输血服务一样,所捐出的资金、物资或义工劳务在本人需要的时候,都能得到慈善的“反哺”和关怀。
3.4.3完善慈善社会监督机制。为有效增强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一方面,要规范社会募捐行为,完善捐赠资金、物品的管理,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和完全透明的公共查询系统;另一方面,要建立社会评估机制,完善评估办法,考核慈善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果,确保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捐赠人的意愿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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