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子女留一分钱,比尔·盖茨为什么能
□史哲
52岁的比尔·盖茨从微软退休。在他退休前,一项计划早已在轰轰烈烈地实施,那就是捐掉他全部580亿美元的个人财产。在接受英国BBC电视节目“Newsnight”采访时,盖茨表示,这是他和妻子共同的决定,“我们希望以最能够产生正面影响的方法回馈社会。”
所谓“最能够产生正面影响的方法”,就是不给子女留一分钱吧。因为5年前,盖茨公开过的遗嘱还说,除了给自己的3个孩子每人留下1000万美元和价值一亿美元的家族住宅外,其个人财产的98%将捐献给他和妻子名下的基金会。事实上,盖茨在慈善方面已经做得够多了,他此前的捐款就有数百亿美元之巨,即使只捐98%也无损其个人形象,他怎么就能不给自己的子女留一分钱呢?他难道忍心让孩子们白手起家,根本不考虑以防万一?
有人说这是美国要征收高额遗产税所致,而慈善捐赠则可以避税。到盖茨这个级别,遗产税税率高达55%,如果对其个人财产征收遗产税,将超过300亿美元。但用避税做解释恐怕是对盖茨的亵渎。因为,即便缴了税,剩下的财产也十分可观。更何况,如果真要规避遗产税,盖茨只要把财产送给妻子就可以了,根本不必这么麻烦。
也许会有人感到疑惑,如果只是出于慈善目的,为什么盖茨只把钱捐给“自己的基金会”?这里包含着一个潜台词,就是即使捐了,盖茨仍然可以自己支配这些财产。但美国法律对于公益性的慈善基金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求基金会每年要在税务局详细列出组织的日常活动、财务支出、员工薪酬等信息,供大众查阅,使人们可以随时了解其资金的花费和使用去向。而且,在美国大多数州,对基金会的监督是由州首席检察官直接负责。一旦发现有损“公益性”和“非经营性”,假设盖茨带全家享受一顿大餐由基金会报销,或者拿这些钱投资股市,那将会使基金会陷于非常难堪的地步,面临被取消免税资格和高额罚金等处罚。
还有人或许会想到美国的慈善文化。没错,美国慈善传统和其建国历史一样长,2007年美国全国慈善捐款超过3000亿美元,其实75%来自个人捐款,是中国的几百倍。许多美国富人都把卡内基的那句“在死去的时候拥有大笔财富是耻辱”奉为圭臬。但这仍然不足以解释,盖茨为什么现在就能捐出所有财产,而不给自己的孩子留一分钱。他还不到53岁,完全可以再享受几十年,把孩子送上一程,再考虑捐献这件事。
盖茨为什么能?因为对于他来说,捐赠并非有钱人的精神救赎,不是一次讨巧的商业广告,或者彰显个人道德的表演。当代的捐赠已经成为意在改善受惠者的品性的社会事业,这要求捐款的使用必须高度理性,不能助长懒惰和依赖,以及贪污和腐败。作为美国最大基金会的管理者,盖茨承担的是美国社会大众和捐款人的殷殷期待,这或许比他经营微软更具挑战,更多成就感。
盖茨为什么能?因为他不必担心,他的捐款会被人肆意挥霍浪费,将会有无数双眼睛和他一起关注每一笔被花的钱,他们真诚地相信自己能看到受惠者幸福满意的笑容,这足以带给他后半生最大的幸福和满足。
盖茨为什么能?因为他以及和他同时代的许多人都相信,那种认为只要投对娘胎就可以一世无忧的想法,损害了他们所信奉的社会公平观念。对于自己的孩子,对于社会公平,盖茨不必有所后顾之忧。他和众多成功者的经历告诉我们,孩子们必须表现出不输于他人的奋斗和进取精神,而且只能靠此生存、成功。社会会给予他们平等的出人头地的机会;他们不会因为失去这些财产而被人忽略;不会因为生病而得不到救治;不会因此上不起好的大学;当他们准备创业时,不会手中握着一个好项目,却得不到贷款……他们的成长将不会背负财富的负担,社会的重压,有朝一日,让他们感到自豪并从社会获益的,是他们自己的努力以及父亲的名声。而所以这些,恰恰是现代社会的正常心态。
人们常说,能与不能常常在一念之间。但盖茨能捐出所以,而许多中国富翁在捐款时却常常要反复思量,其中的差异绝非一念之间。(摘自《南方周末》2008年6月26日第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