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有13个“微基金”
上月,市民刘刚带着6岁的儿子刘昱辰前往市慈善总会,以孩子的名字成立了额度2万元的冠名慈善基金。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2万元善款可分10年交清,首次在市慈善总会基金账户注入2000元,以后每年固定注入不少于2000元。
据介绍,市慈善总会在2011年推出的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1万元便可以个人或家庭名义冠名,此举旨在激励“人人慈善,平民慈善”的风尚。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3位市民成立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
协议签订现场,刘刚说,他和爱人经营旅游大巴生意,生活不算特别富裕,但也衣食无忧。平时夫妻俩很关注公益事业,也希望能尽微薄之力去做一些善事。市慈善总会的冠名慈善基金门槛不高,了解后觉得自己的家庭完全有能力负担,因此欣然签下了协议。
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周其贵也是“微基金”的践行者,2011年,冠名基金管理办法推出后,他便带着上幼儿园的小孙女周牧楠成立了“小善大爱”慈善基金。如今,小牧楠已经上小学2年级,爷爷的教育在她幼小的心灵播下了“爱他人,爱社会”的种子,雅安地震时,她主动捐出了自己的压岁钱200元。
据介绍,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可以由捐赠人以个人或家庭等名义冠名,同时捐赠人可指定所成立的基金善款用途,比如可细分为“助老、助学、助残”等,捐赠人也可随时查善款去向。
据了解,设立个人或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1万元,一次或在一定期限内分批到位,分批注入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首批注入资金应不低于总额度的10%至20%。冠名慈善基金主要用于助学、助困、助医、助老、助孤、助残、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应捐赠方意愿也可用于社会公益项目。
(徐州日报 2013年8月29日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