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让一个手捧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寒门学子,因缴不起学费而被拒之于大学校门之外。”根据市委书记、市慈善总会会长曹新平的指示精神,市慈善总会自2007年开始实施“慈善助学”项目,资助当年高考录取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或因病、因残等意外事件致贫的特困家庭子女每人不少于3000元。受助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推荐;镇(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慈善会核准后报市慈善总会批准;助学金于当年新学年开学前发到受助学生手中。市慈善总会自2007年以来,累计投入善款2200万元,资助6000名贫困学子喜圆大学梦。
共投入善款886.11万元开展以下助学工作 :
1.投入善款53.4万元,按每人3000元标准资助178名高考录取的特困新生入学。资助对象的确定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推荐、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县(市)区慈善会(分会)核准后报市慈善总会批准。由于开展助学的还有其他一些部门和单位,已接受其他部门和单位助学资金的不重复资助。贫困学生的资助金发放模式上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由县(市)、区慈善会组织集中发放;二是组织我市注册慈善义工入户慰问进行发放。第二种方式今年在主城区和丰县两地试点,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