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投入善款13万元,对18名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成员,遭遇天灾、人祸,造成生活特殊困难者及其他需要特殊关爱者实施救助。
该项目2011年开始实施,救助对象为徐州市范围内的孤、老、弱、残需要临时救助者;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别困难者;遭遇天灾、人祸,造成生活特殊困难者;其他需要特殊关爱者。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对重大病患者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总费用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余下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1.低保家庭患者年度自费金额达5万元的,救助1万元;年度自费金额达到10万元的,救助2万元。2.低保边缘家庭患者自费金额达10万元的,救助1万元;年度自费金额达到20万元的,救助2万元。3. 遭遇天灾、人祸,造成生活特殊困难者及其他需要特殊关爱者救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