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生福祉 为困难家庭分忧—徐州市贫困家庭妇女儿童大病救助公益行动启动
2020-05-25 浏览次数:1156

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硬骨头的主攻方向,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因残致贫排名首位占70%,妇女儿童罹患大病导致的贫困问题尤为突出。

为贯彻落实扶贫政策,不断提高民生福祉,为困难家庭分忧解难,日前,市妇联、市慈善总会联合启动实施徐州市贫困妇女儿童大病救助公益行动,旨在通过汇集社会慈善爱心力量,为贫困家庭患大病的妇女儿童提供医疗自费部分的救助,为社会救助体系提供补充,为优化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环境保驾护航。

据了解,贫困家庭妇女儿童大病救助公益行动服务于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妇女和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同时,患大病的妇女儿童对象,还须满足: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妇女是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贫困家庭的妇女,儿童是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超过2万元以上等条件。

其中,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是指,个人年度住院和门诊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及其他社会救助等余下部分。要特别说明的是住院费用及单张2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超过医保报销封顶线不予报销的部分纳入救助范围,因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未办理转诊手续等原因导致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不纳入救助范围。

公益行动中,市妇联、市慈善总会将充分发挥组织和资源优势,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市县上下联动,汇聚多方力量,通过建立专项基金、冠名基金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募集资金。在腾讯“99公益日”期间,两家单位还将倾力推出“大爱彭城益起来”公益募捐活动,广泛宣传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线上线下双发力,撬动更多爱心资源支持健康扶贫。

据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实施后,贫困家庭大病妇女儿童将作为一个特定的目标群体纳入统一的工作范畴,符合条件应助尽助,在现行政策措施上“底位补缺”,实现大病妇女儿童专门救助部门和专门救助方式的突破。

行动期间,市妇联与市慈善总会负责行动的组织动员、引导推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做好宣传培训、调查摸底、善款募集、救助资金申报发放等工作,慈善救助资金实行专门管理、专款专用,年度资金使用完项目即中止。

各县(市)区妇联将严格审查核实救助申请人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认真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并初步核算救助金额,切实做到信息无误、情况无误、申报无误。市妇联接到申请后将进行复审,最后由市慈善总会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并复核救助金额,拨付救助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将及时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审计,让贫困家庭妇女儿童有切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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